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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-2020学年“校园最美心灵使者”评选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5-26浏览次数:107

各学院:

为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工作队伍建设,提高学生心理工作者的积极性,经研究,决定在今年“5.25”心理健康活动月期间评选和表彰“校园最美心灵使者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01

评选对象

 

1、班级心理委员

2、学院心理部或心理协会成员

3、学校幸福联盟成员

 

02

评选条件

 

1、品学兼优

2、按照要求参加过校、院两级的心理委员系列培训和心理干部系列培训

3、在相应的心理岗位工作两学期及以上

4、工作积极主动,对校、院、班级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做出过突出成绩

5、未曾受到任何处分

 

03

评选比例

 

1、班级层面:不超过本学院心理委员总数的10%

2、学院组织层面:不超过学院心理部(心理协会)总人数的10%

3、学校组织层面:不超过学校幸福联盟总人数的10%

(注:如果三个层面有交叉重合,申请者自由决定从其中一条途径申请,不得重复)

 

04

评选程序

 

1、申请:凡符合评选条件的评选对象均可申请,申请时需填写申请表(附件1),班主任签署意见后,交各学院心理联络员老师。(备注:幸福联盟成员的申请直接交给指导教师)

2、推荐:各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,于528日下班前将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交心理中心。

3、公示:学校心理中心负责最终评审,名单将在学校心理网、心理微信公众号“万里幸福+”上公示,后续将颁发荣誉证书。

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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