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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级新生心理普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9-15浏览次数:166

为促进学生更好地了解自我,为学校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、教学与服务,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对2019年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心理普测时间安排

心理普测共分四个阶段:

第一阶段:信息采集,926日之前完成,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电子版,信息采集具体格式见附件1

第二阶段:网上测试,1013日——1018日;

第三阶段:心理面询,10月底

第四阶段:跟踪咨询及后续帮辅,10月底开始

二、心理普测对象与方法

1、测试对象:2019级全体本科生(含专升本、继续教育学生)

2、测试方法:采用网络在线测试,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,测试共包括16PF/PHI/UPI三份量表。

三、心理普测地点

回龙校区:计算机机房

钱湖校区:各学院实验室或机房

(具体时间、场次学院自行安排)

四、心理普测注意事项

1、信息采集时,以实际报到的学生人数为准,采集的相关信息请仔细核对,确保准确无误,否则无法进入测试系统;

2、班主任提前做好心理普测宣传工作,让学生对心理普测有正确的认识,认真对待普测;测试时组织学生有序测试、有序离场。

3、测试指导人员事先熟悉普测流程,测试前统一宣读测试指导语(见附件3),测试过程中不对量表中的题项进行解释和指导,让学生自主答题;

4、测试过程中,如果出现数据不能提交,请指导人员及时和技术人员联系,如果学生因此出现一些情绪反应,请及时做好安抚和解释。


如有其他事宜,请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:88222292

  

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

2019.9.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