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工作队伍建设,提高学生心理工作者的积极性,决定在今年“5.25”心理健康活动月期间评选和展示第三届“校园最美心灵使者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01
评选对象
1、班级心理委员
2、学院心理部或心理协会成员
3、学校幸福联盟成员
02
评选条件
1、品学兼优
2、按照要求参加过校、院两级的心理委员系列培训和心理干部系列培训
3、在相应的心理岗位工作两学期及以上
4、工作积极主动,对校、院、班级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做出过突出成绩
5、在学校或家乡抗疫中担任过志愿者优先
03
评选比例
1、学院层面:不超过本学院心理委员与心理干部总数的10%
2、学校层面:不超过校幸福联盟总人数的10%
(备注:如果两个层面有交叉重合,申请者自由决定从其中一条途径申请,不得重复)
04
评选程序
1、申请:凡符合评选条件的评选对象均可申请,申请时需填写申请表(点击“阅读原文”获取文件,注意另存文档后编辑,不能直接编辑),并提交1份500字左右的“朋辈心语”,即工作期间的心得体会与心理成长。申请材料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后,统一交各学院心理联络员老师。(备注:幸福联盟成员的申请直接交主席团)
2、推荐:各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评选,择优推荐,并填写推荐意见,于5月15日前将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交心理中心。
3、公示:心理中心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,并公示第三届“校园最美心灵使者”名单,后续将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4、展示:通过万里幸福+公众号对“校园最美心灵使者”进行展示,发挥榜样引领作用。
其他未尽事宜,请咨询
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