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辈互助 幸福携手——2019年心理委员(心理观察员)培训

发布时间:2019-10-21浏览次数:98

各学院:
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(教党[2018]41号)、浙江省教育厅《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》(浙教宣〔201951号)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切实提升学生心理骨干的能力和素质,拟举办“2019年心理委员与心理观察员培训”,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目的

通过学习和培训,使班级心理委员(或心理观察员)能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;掌握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识,学会自我健康的维护;学会观察与识别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、心理危机,掌握基本的干预技术,帮助周围同学维护心理健康;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,能够有效在班级组织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增进学生心理健康水平。

二、培训对象

2019年新当选的心理委员(心理观察员)

三、培训时间及具体安排

主题

对象

主讲人

时间

地点

第一讲: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与心理活动的开展

心理委员

郑小方



102818:00-19:00

回龙校区2119

11518:00-19:00

图书馆报告厅

第二讲: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

心理委员

陈华莲

102819:10-20:30

回龙校区2119

11519:1020:30

图书馆报告厅

第三讲:朋辈心理沟通技巧

心理委员

方金荣

11718:00-19:30

回龙校区2119

111218:00-19:30

图书馆报告厅

第四讲:学院心理网络机制及心理委员工作交流会

心理委员

各学院心理联络员

1123日之前

各学院自行安排

第五讲:学会观察 学会助人

心理观察员

各学院心理联络员

1123日之前

各学院自行安排

心理委员结业考试

心理委员

心理中心

1124

万里幸福+微平台

四、培训注意事项

  1.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培训,确保培训工作取得成效。

  2.各学院根据培训安排表,指定1名学生负责人,做好本院学生的考勤;

  3.培训结束后,各学院请提交学院层面相关培训的新闻报道与照片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

 2019.10.21